

极目新闻记者 邓波
2024年4月4日,辽宁男子李某因公司老板对他多次训斥及不按时下班,心生怨气后将厂房内的纸壳点燃,火灾造成财产损失200余万元。2026年7月22日配资资讯网站,辽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李某犯放火罪获有期徒刑10年,并退赔200余万元财产损失。

近日公布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男,1975年2月24日出生,小学二年级文化。据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4日19时许,被告人李某因某分公司老板闫某对其多次训斥及不按时下班为由心生怨气,将厂房内的纸壳点燃。起火后消防立即赶往现场控制火势,救火过程持续二十多个小时。火灾造成被害人某分公司百余吨已压块的废旧纸壳、一辆小货车及多处厂房被烧毁。经评估:被烧毁财产价值219余万元。
元股证券:ygzq.hk经鉴定,被告人李某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作案当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李某放火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责令被告人李某退赔被害人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72万余元、退赔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6万余元、退赔被害人肖某经济损失人民币4500元。
一审判决后,李某及其辩护人上诉。二审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放火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放火罪,应予依法惩处,但采纳了上诉人提出的被害人自述损失前后相差过大,剩余残值未予扣除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扣除了被烧毁财产损失的残值2.7万元。
7月22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中李某犯放火罪获刑10年的判决,责令被告李某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16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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